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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2017土地政策

    信息发布者:wuyuan
    2017-11-09 13:40:07   转载

    2017农村土地政策会发生这些变化!

    一、新增建设用地要支持农村新业态发展

    为了夯实现代农业发展基础,建设用地的安排将更加支持村里的新产业。

    农村建设用地是指乡(镇)村建设用地,即乡(镇)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村个人投资或集资,进行各项非农业建设所使用的土地。主要包括:乡(镇)村公益事业用地和公共设施用地,以及农村居民住宅用地。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分为三大类:宅基地、公益性公共设施用地和经营性用地。

    二、村集体可用出租等方式盘活宅基地、农房

    2017年,国土资源部将统筹协调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三项试点(农村土地征收、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、宅基地制度改革)。姜大明表示,将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,尊重基层首创,支持地方在坚持改革底线和正确方向的前提下大胆探索、大胆创新。


    三、耕地红线继续严守

    姜大明表示,2017年是实施“十三五”规划的重要一年,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。要严守耕地红线,维护国家粮食安全,确保粮食产能不降低。


    盘点:

    2017年农民必知的土地相关新政策

    1. 土地确权到2018年底基本完成

    国家提出,确保到2018年底,除一些少数民族及边疆地区外,基本完成确权登记颁证工作。

    2. 农村“两权”抵押贷款试点进入正式实施阶段

    在北京市大兴区等232个试点县(市、区)行政区域,允许以农村承包土地的经营权抵押贷款;在天津市蓟县等59个试点县(市、区)行政区域,允许以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;均在2017年12月31日前试行。

    3. 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能抵押贷款

    具备处分权的两类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可开展使用权抵押融资,落实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与国有建设用地同等入市、同权同价。适用范围是此前国家确定的15个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试点县(市、区)地区。

    4. 进城农民“三权”将自愿有偿退出

    2016年年初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,放宽农业转移人口落户条件,探索进城落户农民对土地承包权、宅基地使用权和集体收益分配权的依法自愿有偿退出机制。现在,有的地区已经在试点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偿退出机制。

    5. “土十条”出台,让农村土地更好

    国务院印发《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》(简称“土十条”),提出十个具体举措,以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为重点,为土壤污染防治工作任务划定了时间表。

    6. 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直接申报承建高标准农田

    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发布《关于土地治理项目计划编报事宜的通知》,公布了2017年及以后年度的土地治理项目计划编报事宜。文件明确提出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直接申报承建高标准农田;亩均财政资金投入不超过1500元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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